更新时间:2023-10-26 15:42:45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佳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高速激光器发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金坛经济开发区晨风路103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MOCVD、离子辅助镀膜机、曝光机、芯片测试机、光器件仿真软件等软硬件设备,年产高速激光器发射芯片(100G baud EML)10万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索尔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高速激光器发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联系人:徐女士
地址:金坛经济开发区晨风路1036号
联系方式:186252999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苏佳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1396129671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高家路33号26幢(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
电子邮件:xzmchangtai@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s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jVY-64g3X81IflCeUIeRQ?pwd=9adp 提取码:9adp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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